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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本专科学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凯发旗舰网站官网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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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本专科学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4年本专科学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学生。学生无论家庭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人10000元(含第一批)

三、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规定:

1.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 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 含第2年)以上。

3.学习成绩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总人数×100%。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 ,但均位于前30% ,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3)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a.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b.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

c.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d.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e.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f.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g.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4)其它事项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符合:

a.上一学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b.综合素质测评分在本学院学生中名列前茅。

四、注意事项

(一)评议过程中原则上按照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

(二)申请人上一学年不可出现挂科、补考、违纪、通报批评等情况,若出现相关情况还提交申请将不予参评,若隐瞒不报而获评后,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五、申请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第一批已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的同学自动纳入第二批的评选,无需再次提交材料。此前获得国励的学生可以申请本次国奖,若因此造成国励空缺,会进行国励补选。

六、材料提交时间

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表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3日晚上八点前。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1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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